根据广西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2)516号以及我校《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经过学生自己申请,系部审查,形成我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0日,如对推荐结果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冶金与资源工程系办公室(安吉3#1114室、空港5#209室)反映,电话0771-2204669(安吉)、0771-5075998(空港)
附件:冶金与资源工程系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