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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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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    点击:    来源:冶金与资源工程系    作者:吴祖枝    编辑:黄运堪    审核:石有总

各班级:

为了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做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真实和准确,所有今年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原则上都必须利用假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新版)》。表上需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公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请需要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将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新版)》(一式一份)和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一并提交给班主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桂教资助[2017]21号)文件精神,对农村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凭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县级扶贫部门制发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件供系部核查,复印件存档),其申请资助、资格认定、资金发放及相关管理须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管理规定办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最新要求,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的学生须提供《扶贫手册》,原则上不再认可各类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即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都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扶贫手册》,方能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已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学生,不需要重新递交《扶贫手册》。

二、2018年9月5日前,各班须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桂理工学[2017]44号)文件精神,完成本班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如自治区教育厅有最新通知下发,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2018年9月12日前,完成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时,以班为单位把附件3、附件4、附件5及附件7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发至nnfxyjx@163.com邮箱;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的纸质材料由各班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后统一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5209(1)。

三、具体认定工作进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7月2日--7月8日)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动员,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情况,务必将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阶段(9月1日--5日)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系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四、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新生)具体认定工作进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8月8日--8月28日)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通过新生QQ群、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动员,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情况,务必将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阶段(9月8日--12日)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系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新版)

2、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和规范

4、贫困生评选评议小组成员确认用表.xls

5、2018—2019学年___________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6、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冶金与资源工程系贫困生认定会议记录表

7、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8-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8、贫困生认定班级评议表(资助委打印)

冶金与资源工程系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