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分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精神,我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20级、19级、18级)向全系师生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10月17日。
如对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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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空港校区探源楼5210
联系人:陆老师
附件:冶金-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公示(20级、19级、18级)
冶金与资源工程系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