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分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快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效率,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我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向全系师生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10月24日。
如对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5075988
联系地址:空港校区探源楼5210
联系人:陆老师
附件一:冶金与资源工程系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1015(老生)
附件二:冶金与资源工程系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1019(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