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崇左市“留人计划”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留崇就业创业政策福利来了:
1、支持驻崇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留崇就业。
(1)与我市重点企业(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下同)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驻崇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分两次拨付,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后,再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与本科生相关)
(2)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驻崇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分两次拨付,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后,再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与专科生相关)
2、支持驻崇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留崇创业。
(1)对毕业5年内的驻崇院校毕业生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2)毕业5年内且在崇左创业的驻崇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3)大力开展驻崇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主要与创业有关)
3、支持多种方式提供住房保障
对首次与我市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崇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或家庭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驻崇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或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按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补贴面积不超过45㎡。
4、支持扩大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计划。
(1)全市每年拿出30个名额面向驻崇院校毕业生用于招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参照国家“三支一扶”政策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及补贴。
(2)在空编情况下,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地乡镇事业单位,并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3)对驻崇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自愿到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本、专科毕业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详情请点击下载:《崇左市“留人计划”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留崇就业创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