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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面向驻崇院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21    点击:    来源:    作者:刘恒    编辑:潘显鹏    审核:石有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导鼓励和吸纳集聚更多优秀人才留在天等就业创业,激发我县就业创业活力,我县拟面向驻崇院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现将招聘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7.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2022届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7月1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形式

采用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2. 报名方式: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方式报名。所提交材料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并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tdrsxx@163.com,提交时间以发布公告规定日期为准。

3.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天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共邮箱tdrc112@163.com,密码:TDrc123456)考生自行下载后,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后打印并签字并打印。

(2)学历证书。2022届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3)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格审查:由报名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五.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机关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人员中筛选品学兼优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低于1:3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报名资格审查组于面试前一天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4.面试地点:崇左各院校。

5.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及签约人选。

6.签约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组从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中抽人组成。考察主要通过查阅学籍档案、思想政治表现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七.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

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一经聘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