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工程技术专业
  2022级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方案
              主要执笔人:                      
              教研室主任:                      
              系部主任:                        
              编写日期:                        
  
  
  2022年6月
  
  环境工程技术专业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环境工程技术(420802)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修业年限
  三年。
  四、职业面向
  表1 本专业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代码)  | 
     所属专业类 (代码)  | 
     对应 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类别 (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42)  | 
     环境保护类(4208)  | 
     环境治理业(772);专业技术服务业(74)  |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人员 (2-02 -27 -02); 环境治理服务人员 (4 -09 -07); 环境监测服务人员 (4 -08 -06)  | 
     环境工程工艺设计员;环境管家;环境工程监理员;环保设备安装调试员;环保业务市场营销员;环境样品采集与分析员  | 
     工业废气治理工; 工业废水处理工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水工监测工; 水土保持治理工  | 
    
   
  
  
  
  
  
  
  
  
  
  
  
  
  
  五、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 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有色产业链的环境治理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人员,环境治理服务人员、环境监测服务人员等职业群(或技术技能领域),能够从事环境工程工艺设计员、环境治理服务人员及环境监测服务人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素质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国家认同感、中华民族自豪感。
  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具有质量意识、绿色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2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1~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知识
  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知识。
  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握环境生态、工程制图、环境微生物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电工电子、PLC控制的基本知识。
  掌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掌握环保设备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规范。
  掌握环保企业运营管理的方法和流程。
  掌握污染物常规项目监测方法
  了解最新发布的环境保护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能力
  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具有识读各类环保工程工艺图和设备图的能力。
  具有熟练使用CAD设计软件进行简单环保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
  具有依据操作规范,对环保设施(如: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操作运营和系统维护的能力。
  具有对环保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检修的能力。
  具有对常规污染物进行采集、检测、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能力。
  具有对水、大气、固体、土壤污染进行调查、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的能力。
  具有熟练进行口语和书面的表达与交流;能够用工程语言(图纸)与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力。
  具有本专业需要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七、毕业要求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专业培养特色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公共素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堂教学、讲座、社会活动、文化活动、各种竞赛、实习、辅导、座谈等教学环节,使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能力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工程知识:具有利用数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和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来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简单工程问题:
  1.1能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运用到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简单工程问题的恰当表述之中;
  1.2能运用工程和专业知识用于判别环境污染治理过程的可行性;
  1.3能将工程和专业知识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的设计、控制和改进中。
  2.问题分析:能够利用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以及文献资料对常规污染物进行检测、数据处理和分析,并能对环保设施的操作、运营和系统维护进行技术评价:
  2.1能识别和判断简单工程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参数;
  2.2能认识到解决问题有多种方案可选择,并通过分析文献寻求可替代的解决方案;
  2.3能正确表达一个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
  2.4能运用环境工程基本原理分析环境治理过程、环境监测的影响因素,论证解决方案的合理性。
  3.设计解决方案:能够运用环境工程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设计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的合理方案:
  3.1熟悉环境保护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并能从理论、工艺、经济等多角度论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3.2能进行工艺流程计算和设备选型,对现有工艺流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体现创新意识;
  3.3能够用图纸、报告或实物等形式,呈现设计成果。
  4.现代工具的使用: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和方法,利用现代分析技术手段开展实验,解决环境工程技术实践中的简单工程问题:
  4.1掌握现代分析技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其主要应用领域;
  4.2能够基于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理论,采用正确的分析方法,并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设计可行的实验步骤,搭建安全可行的实验装置,对污染物进行分析检测;
  4.3能正确采集、整理试验数据,对试验结果进行关联、分析处理,获取合理有效的结论。
  5.工程师社会责任意识:能够基于环境工程技术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设计方案对社会、健康、环境、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5.1具有工程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能根据用户要求确定设计目标;
  5.2能客观评价环境治理过程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
  6.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实际工程问题的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6.1理解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和意义,熟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6.2能针对实际的工程项目,进行污染物处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评价,判断项目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损害的隐患。
  7.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环境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7.1尊重生命、关爱他人,主张正义、诚实守信,具有人文知识、思辨能力、处事能力和科学精神;
  7.2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国情。维护国家利益,具有推动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责任感;
  7.3理解工程伦理的核心理念,了解环境工程技术员的职业性质和责任,在工程实践中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法律意识。
  8.个人和团队/沟通: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8.1能主动与其他学科的成员合作开展工作;
  8.2能独立完成团队分配的工作,胜任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责任;
  8.3能倾听其他团队成员意见,并组织团队成员开展工作。
  9.沟通交流:能够就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9.1能够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9.2能对环境保护领域及其相关行业的国际状况有基本了解,并能表达自己的观点;
  9.3能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
  10.项目管理:能够将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用于环境工程设计、运营及管理中:
  10.1理解工程活动中的重要经济与管理因素;
  10.2能够将工程管理的原理和经济决策的方法用于环境工程的工程设计、运营及管理中。
  11.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能及时了解环境保护最新理论、技术及国内前沿动态:
  11.1能认识不断探索和学习的必要性,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
  11.2具备终身学习的知识基础,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了解拓展知识和能力的途径;
  11.3能针对个人自身特点或职业发展需求,采用合适的方法,自主学习,适应发展。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为:156.5学分,第二课堂4学分
  其中:必修课82.5学分 选修课29学分(通识选修课9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45.0学分 
  学年学分要求(不包括通识选修课):
  第一学年:45学分  第二学年:45学分
  第三学年:36.0学分  
  专业主要课程、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103.5学分
  九、学时统计与分配情况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 
     学分  | 
     学时  | 
     比例  | 
    
    
     必修课  | 
     公共素质基础课  | 
     31  | 
     496  | 
     52.71%  | 
    
    
     
 
  | 
     专业基础课  | 
     20.5  | 
     328  | 
     
 
  | 
    
    
     
 
  | 
     专业核心课  | 
     31  | 
     496  | 
     
 
  | 
    
    
     选修课  | 
     专业拓展课  | 
     20  | 
     320  | 
     18.53%  | 
    
    
     
 
  | 
     公共素质拓展课  | 
     9  | 
     144  | 
     
 
  | 
    
    
     合计  | 
     111.5  | 
     1784  | 
     71.24%  | 
    
    
     实践课  | 
     集中性实践课  | 
     45  | 
     45周  | 
     45.68%  | 
    
    
     
 
  | 
     课程实践(实验、上机、课程实践)  | 
     26.5  | 
     424  | 
     
 
  | 
    
   
  
  《环境工程技术 》专业理实一体化课程学时分配汇总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期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备注  | 
    
    
     
 
  | 
     
 
  | 
     
 
  | 
     
 
  | 
     
 
  | 
     校内 教学学时  | 
     企业 教学学时  | 
     
 
  | 
    
    
     1  | 
     环境工程综合实训  | 
     5  | 
     2.0  | 
     32  | 
     0  | 
     32  | 
     
 
  | 
    
    
     2  | 
     环境监测  | 
     4  | 
     5.5  | 
     88  | 
     64  | 
     24  | 
     
 
  | 
    
    
     3  | 
     环保设施设备安装与维护  | 
     5  | 
     2.0  | 
     32  | 
     0  | 
     32  | 
     
 
  | 
    
    
     4  | 
     环保管家  | 
     4  | 
     2.0  | 
     32  | 
     16  | 
     16  | 
     
 
  | 
    
    
     5  | 
     环境法规  | 
     5  | 
     1.5  | 
     24  | 
     0  | 
     24  | 
     
 
  | 
    
    
     
 
  | 
     
 
  | 
     
 
  | 
     
 
  | 
     
 
  | 
     
 
  | 
     
 
  | 
     
 
  | 
    
    
     合计  | 
     13  | 
     208  | 
     80  | 
     128  | 
     
 
  | 
    
    
     企业理实一体化教学总周数  | 
     8  | 
    
   
  
  
  
   
    
    
    
    
    
    
    
   
   
    
     课程教学学期理论教学周数及周学时分配  | 
    
    
     学 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理论教学周数  | 
     14  | 
     18  | 
     17  | 
     19  | 
     0  | 
     0  | 
    
    
     必修课  | 
     20  | 
     19  | 
     14  | 
     13  | 
     4  | 
     
 
  | 
    
    
     选修课  | 
     0  | 
     1  | 
     4  | 
     6  | 
     3  | 
     
 
  | 
    
   
  
  注:通识选修课未计入。
  十、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