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学生工作部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

各系: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定近期开始评选桂林理工大学2017年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7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按各系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系部

毕业生人数

分配名额

总计名额

1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396

19.8

20

2

经管与管理系

960

48

48

3

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330

16.5

17

4

土木与测绘工程系

1068

53.4

53

5

冶金与资源工程系

300

15

15

6

计算机应用系

402

20.1

20

总计

3456

173

173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系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日 期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3月6日—3月11日

宣传动员学生申报、系部公示

各系

2

3月12日—3月14日

分校评审、公示

南宁分校学工部

3

3月15日—3月17日

学校审核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科

4

3月18日—3月22日

校内公示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科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系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系以系为单位于3月11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上报学生工作部,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gaozhixsg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3、请各系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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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先进事迹内容及格式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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