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 |
各系: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学杂费缴纳管理办法》(桂理工财〔2009〕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度2014、2015、2016级学生学费缓缴申请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予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对象:
1、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但未获得放贷导致未缴清学费的学生。
二、须缴清往年所欠学杂费,方可办理本学年的学费缓缴申请。
三、办理方式:符合办理缓缴学费手续的学生,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费缓缴申请审批表》交到所在系部辅导员老师处。
四、各系在本学期开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须严格审查报到学生的缴费情况,对既未缴清学费,又没有获准缓缴学费的学生和缓缴期满尚未缴清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对未获准注册的学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各系汇总学费缓缴申请表于2017年9月16日前交到学工部,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费缓缴申请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发至学工部邮箱:gaozhixsgzb@163.com。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