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维 作者:黄维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 |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分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实际,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时间安排
10月19日-11月25日。
二、排查内容
(一)治安安全方面
1.检查宿舍内是否存放有各类管制刀具及铁棍、酒瓶、木棒等易转化为滋事凶器的物品;
2.检查宿舍门窗是否牢固和完好无损,是否存在被盗安全隐患;
3.检查学生离开宿舍是否将门窗锁紧。
(二)消防安全方面
1.检查宿舍内是否存在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改造线路现象;
2.检查宿舍内是存放或使用电冰箱、洗衣机、电炉、取暖器、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火锅、电饭锅、电磁炉、微波炉、空调等违规电器;
3.检查宿舍内是否堆放纸箱等杂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
4.检查宿舍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短路等现象,有否对此类现象及时进行登记维修或更换;
5.检查是否存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煤油炉、燃气炉、酒精炉、蜡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的情况。
(三)其他安全方面
1.检查是否存在学生私自外宿、夜不归宿的情况;
2.检查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经商活动和发放宣传类报刊、宣传单、小广告等现象;
3.检查宿舍的墙体、天花板等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检查宿舍内铁架床或木板是否存在不牢固等安全隐患;
5.检查宿舍内是否有饲养猫、狗、鼠等宠物的现象;
6.检查宿舍是否存在酗酒、晚归等现象;
7.检查各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有无相关记录、台账。
三、工作步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本次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9日至10月28日)
学生工作部将在各宿舍公告栏处张贴《关于开展宿舍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明确排查的重点和处置方式。各系组织老师对所辖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排查,深度查找安全隐患,列出隐患清单(见附件2)。自查自纠阶段,学生可自行处置目前存放的违规电器,对宿舍硬件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登记报修。各系根据自查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经系部副书记签字后于10月29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aozhixsgzb@163.com。
(二)隐患整治阶段(10月29日至11月4日)
各系对照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不是本系整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写明处理措施)。学工部与系部党总支副书记签订学生宿舍安全稳定责任状(见附件3),各系组织每名学生签订“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承诺书”(见附件4,系部留存)。对在隐患整治阶段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是学生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学生干部违纪的将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并将学生违纪和处理情况通报学生家长。
(三)检查督促问责阶段(11月5日至11月19日)
分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系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暗访,同时建立学生宿舍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学生对在宿舍烹饪、使用违规电器等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对在检查督促问责阶段仍存在突出问题的系,将在2018年学生工作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并扣发相关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取消相关责任人2018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四)整改提升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5日)
分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系部上报的“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落实整改情况和督促检查的反馈意见,组织人员对全校的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意识,周密部署。各系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各系要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渠道,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理念与思路,结合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案例警示教育、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系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学生宿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此次专项行动职责的,以及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不作为的,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各系所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记录和档案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资料库”,依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及分级管理制度,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积极参与监控措施的同时,积极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努力寻找解决办法,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