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陈金鸿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17]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9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含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按各系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部

分配名额

毕业生人数

名额比例%

1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23

451

22.55

2

经管与管理系

46

923

46.15

3

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24

489

24.45

4

土木与测绘工程系

45

894

44.7

5

冶金与资源工程系

15

303

15.15

6

计算机应用系

25

509

25.45

总计

178

3569

178.45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系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日 期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3月4日—3月11日

学生申报

各系

2

3月11日—3月13日

分校评审、公示

南宁分校学工部

3

3月14日—3月15日

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

4

3月18日—3月20日

校内公示

学生工作处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系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系以系为单位于3月11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上报学生工作部,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xgb507567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3、请各系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请下载附件:

附件1:2019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附件2:2019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及格式范本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4日

Copyright @ 版权所有: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