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林伟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 |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爱心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桂理工南分校学〔2018〕8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系部初审、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分校“爱心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拟给予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应电16-1古丽米热·库尔班同学获得“爱心救助”基金,资助金额5000元。现将古丽米热·库尔班拟获得“爱心救助”基金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天(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20日)。如对拟获得“爱心救助”基金对象的资助情况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到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771-507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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