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梁宇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 |
各系: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是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和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17]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含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按各系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
系部 | 本、专科毕业生人数 | 分配人数 |
经管系 | 978 | 49 |
土木系 | 922 | 46 |
电气系 | 615 | 31 |
计算机系 | 576 | 29 |
冶金系 | 311 | 15 |
机械系 | 575 | 29 |
总计 | 3977 | 199 |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系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 日 期 | 主要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3月4日—3月11日 | 学生申报 | 系部 |
2 | 3月12日—3月18日 | 分校评审、线上公示 | 南宁分校学工部 |
3 | 3月19日—3月21日 | 学校审核 | 学生工作处 |
4 | 3月22日—3月24日 | 校内线上公示 | 学生工作处 |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系部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系部于3月1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公共邮箱:xgb5075678@163.com, (附件1纸质版待学生正式返校后上报学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2、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及格式范本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