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梁宇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

各系: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是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和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17]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含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按各系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系部

本、专科毕业生人数

分配人数

经管系

978

49

土木系

922

46

电气系

615

31

计算机系

576

29

冶金系

311

15

机械系

575

29

总计

3977

199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系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日 期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3月4日—3月11日

学生申报

系部

2

3月12日—3月18日

分校评审、线上公示

南宁分校学工部

3

3月19日—3月21日

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

4

3月22日—3月24日

校内线上公示

学生工作处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系部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2。各系部于3月1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公共邮箱:xgb5075678@163.com, (附件1纸质版待学生正式返校后上报学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及格式范本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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