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韦艳莎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1-09-16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高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学生线上申请方式进行,由学生登录广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另行告知。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系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

各系要对照相关申请条件和下达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及汇总上报,并存底备查。

二、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进程

9月16-17日:

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级会议,完成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班级材料。

9月18-20日:

系部、分校公示3天,确定初评名单。

9月21日:

分校公示结束后,通知学生登录系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学工部审核后从系统导出《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签字),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另行告知。9月21日前,学工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

9月22日-9月2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分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9月24-29日: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获奖学生名单。

9月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内提交初审学生名单。

10月8-11日:

学工部从系统导出《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对应的位置签字、盖章(一式四份)上报学 工处。

10月12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纸质材料,上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1、报送程序与时间

各系于9月18日上午10点前完成本系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工部邮箱(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xgb5075678@163.com)。

2、各系需报送的材料

(1)《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加盖系公章);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

(3)主要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仅限四项,按获奖时间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序标号上交)(电子版)。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需教育部批复获奖学生名单后才可发放。各系必须组织统一使用从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限1页,证明学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材料除外)。

(二)各系需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桂理工学〔2021〕5号)文件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工部将负责对各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凡因系部把关不严造成申请材料不通过,并由此造成系部获奖名额损失的,其责任由系部自行承担。

(三)各系要充分发挥奖学金评定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在整个评定工作中要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

1. 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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