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韦艳莎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2-03-24 浏览次数: |
为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引导激 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职业观、择业观,充分发挥高校优 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 业创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2〕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2届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含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2年广西区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
系部 |
专科生毕业生人数 |
本科生毕业生人数 |
专科优秀毕业生人数 |
本科优秀毕业生人数 |
电气系 |
479 |
234 |
5 |
1 |
冶金系 |
339 |
83 |
3 |
1 |
经管系 |
856 |
418 |
8 |
3 |
土木系 |
789 |
429 |
8 |
3 |
计算机系 |
602 |
274 |
6 |
2 |
机械系 |
458 |
162 |
5 |
1 |
总计 |
3523 |
1600 |
35 |
11 |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 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在校期间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2.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全国或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三)参评区优秀毕业生前提必须是已经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一)被认定为全区2022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采取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学校将酌情给予优秀大学毕业生一定的奖励。
(四)各系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做到优生优荐、优才优用。
四、评选程序
各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
日期 |
主要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3月24日—3月29日 |
申报、初评、公示 |
各系 |
2 |
3月30日—4月4日 |
分校评审、公示 |
学工部 |
3 |
4月5日—4月10日 |
学校评审、校内公示 |
学工处 |
4 |
4月12日 |
上报教育厅 |
学工处 |
五、材料上报要求
1.请各系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因时间比较紧迫,请大家指导学生认真填报。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5075678@163.com,同时将附件2纸质版1份、附件3纸质版2份送至行政楼209,请各系仔细按照表格格式填写,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3月29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2.附件3双面打印,“在校表现”一栏,盖章需盖分校公章,不盖系章,系部需填好“在校表现”一栏。
3.为了便于宣传,请各系认真修改区级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请以校级提交事迹材料为准,先进事迹材料(只需要电子档)也请一并提交学工部邮箱。
附件:1.桂教学生〔2022〕3号附件2:2022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桂教学生〔2022〕3号附件3:2022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