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韦艳莎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 |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精神,为发挥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激励示范作用,经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分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共评出2023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45人(本科12人,专科33人)。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月1日-3月3日。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3月3日下午4:00前向学生工作部韦老师处反馈。电话:0771-5075678。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