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陈玉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1-04-25 浏览次数: |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爱心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桂理工南分校学〔2018〕8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系初审、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分校“爱心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拟给予会展18-2班黄怡等20名学生获得“爱心救助”基金资助。现将黄怡等20名学生拟获得“爱心救助”基金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天(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8日)。如对以上拟获得“爱心救助”基金对象的资助情况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4点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到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玉老师,0771-5075678,18277227908
联系地址:空港校区行政办公楼209室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