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李官路 编辑: 章丰慧 审核: 韦宁照 时间:2022-10-26 浏览次数: |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请、公开竞聘,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聘任刘灿等20名同学担任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现将新一届委员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天(2021年10月26日-28日),广大师生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第十届主席团反馈。
特此公示!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委员聘任的决定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