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9时,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支委在体育馆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书记黄远旺主持并领学,支部支委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书记系统的领学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的重要性,讲述了二者的区别及联系,强调了国家法律适用于包括党组织和党员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从实施方式来看,党内法规主要是以党的纪律作为强制手段,而国家法律则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同时还学习了党内法规制度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从法的位阶来看,国家宪法和法律要高于党内法规,也不是说党内法规不能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在对党内法规进行清理过程中,所坚持的一条原则是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但是在制定党内法规和党的制度中,应按照比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党员和党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阶级,才能体现党的先进性。大家认真学习并做积极讨论。
会议最后,黄书记强调作为高校教师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内一切事项,把国家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