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高函〔2010〕13号)文件精神, iCAN 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 MEMS 传感器应用大赛, 以下简称“iCAN大赛”)是国内外一个无固定限制、鼓励原始创新的国际性赛事。“iCAN 大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大赛发起至今,得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年学生的热爱和追捧,迅速发展壮大,于2010年发展为全球性赛事,为更好的激发广大青年创新力和创造力,培养一批优秀创新创业菁英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 iCAN 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大赛宗旨
iCAN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社会、改善人类生活,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勇于创 新,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 才,促进和加强以物联网、智能硬件等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 的产学研结合,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为高科技创新创业 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二、参赛对象
(一)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 2-5 名队员,可以跨赛区和学校组队。各高校参赛队数 限。每人仅限报名一支团队。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
(二)参赛选手制作可以演示和操作的创新应用系统为有效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并撰写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三、参赛项目类型
(一)人工智能:包括各类机器人、智能装备、设施和 服务;
(二)智慧家庭:包括让家庭生活变得智能和便捷的设 备和服务
(三)智慧农业:包括用于农牧渔等领域的传感检测和 智慧服务;
(四)智慧社区:包括用于社区、校园、商场等环境的设施和服务;
(五)智慧医疗:包括用于医疗、健康、看护等领域的 设施和服务;
(六)智能交通:包括用于交通的智能车、飞行器、道 路桥梁等;
(七)智能教育:包括用于教育的各种教具、设计、设 备和服务;
(八)智能制造: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材料和节 能环保等;
(九)文化创意: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 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十)中国芯应用设计:在产品和方案设计中采用了中 国芯(由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自有品牌企业设计/制造的集成 电路产品)的项目。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 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且不得侵犯 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凡参与大赛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 款。
(二)参赛项目均需在大赛官网(ican-contest.org)提交报名材料,含选手身份信息、商业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五、赛程安排
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iCAN-contest.org)报名,请各参赛项目团队于 2020 年 7月 1 日前在大赛官网完成报名。南宁分校将择优选拔,推荐参加华南赛区比赛。
六、评审规则
比赛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每支队伍的作品按照:创新性30分(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突破和创新)、商业性 30分(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实用性,并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产品介绍20分(强调对产品和项目的表达能力,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技术方案20分(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 产品的完成程度)进行打分,分校创新创业专家团队提出获奖名单,评分标准:优秀:100-85分,良好: 85-70分,一般:70-55分,差:55-0分。
八 、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系部推荐工作。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学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分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坚持赛课合一的教育模式,积极学习《创新工程实践课程》,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优化学生项目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的 保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2、各系部督促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iCAN-contest.org)于7月1号前报名。
3、各系部要做好参赛申报组织工作,督促各参赛团队提早撰写项目计划书、制作网评 PPT 、作品海报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并持续做好项目的打磨。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
所有材料于2020年6月30日16点30分前上交到分校团委邮箱gggzytw@163.com。其它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和分校正式公文为准。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0771-5075668。
分校团委
2020年6月19日
(一审:韦艳娜;二审:谢欢;三审:梁喻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