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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桂理工团办〔2021〕4号

时间:2021-03-23    文章来源:分校团委    作者:韦艳娜    编辑:谢欢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各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广西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青联发〔2017〕6号)和《关于印发< 广西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桂青办发〔2018〕22号)精神要求,深入实施我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经研究,校团委决定面向团支部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2021年3月-2022年3月

二、创建数量

58个活力团支部

三、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2019级、2020级各基层团支部及校级社团、学生组织团支部。

四、申报条件

(一)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三)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四)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五)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五、创建程序

(一)创建申报

各团支部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一并交所在学院团委。创建工作方案包括创建基础、阶段目标、工作举措、预期效果等内容,不超过800字。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团委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本学院参与创建学校“活力团支部”的团支部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备案

各系团总支按照《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务必于4月1日前将《2021年“活力团支部”创建名单汇总表》和《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报送分校团委。所有材料包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gggzytw@163.com,纸质档提交至分校团委·学生部组织部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创建申报工作,认真选拔创建支部,遴选出各系最优秀或最具发展潜力的团支部参加学校“活力团支部”创建。

(二)各系团总支要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创建团支部工作,在班团干部配备、班风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推优入党、三会两制一课、评优评奖等工作给予重点指导。

(三)获批成为创建单位的基层团支部要对照《广西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测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各项评分项开展支部建设,提升支部工作质量,努力打造基层团支部建设标杆。

(四)学校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给予每个创建团支部6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获得创建资格即拨付50%,验收合格后拨付50%;创建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违规使用将取消创建资格。

(五)创建团支部要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要求校团委网站、各系网站等图文报道每学期不少于1篇;微信图文稿件每学期不少于1篇。

未尽事宜,请与分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谢欢 电话:0771-5075668

附件1:《广西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测评体系(试行)》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

附件4:2021年“活力团支部”创建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委 员 会

2021年3月24日

(一审:陈子依;二审:谢欢;三审:黄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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