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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3-15    文章来源:分校双创中心    作者:于洋    编辑:谢欢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学校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10 号)及《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3〕28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内容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此类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不限。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国际教育学院全日制留学生可申报校级项目。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申报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3.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1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大创项目管理

(一)各学院应总结大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3〕28号)及其补充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院大创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各学院应树立“重在过程”的指导思想,强调训练过程而非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

(二)各学院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按照学校大创项目的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学院公示三天后上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评审立项、公布。

(三)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逐步扩大大创项目的专业覆盖面。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二)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上年度学院大创工作开展和项目结题情况下达立项任务。2021年大创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学院所申报的项目数不得低于分配表中所规定的数目。

(三)资助标准。

1. 2021年大创项目所需经费由各学院在往年大创项目经费结余中统筹或从学科建设经费支出。

2.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批准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60%;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经费总额剩余的40%。

五、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5日—4月2日,宣传发动、报名阶段。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和相关规定拟定学校正式公文,各学院要在师生中广为宣传,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并组织学生申报项目。

(二)2021年4月2日—4月16日,学院评审阶段。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资料搜集和调研、拟定项目的设计研究方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在系统内进行初评,并按照初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填写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三)2021年4月16日—4月21日,学校评审立项阶段。学校组织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评审推荐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并组织网上申报。

(四)2021年4月21日—2022年4月3日,项目实施阶段。各学院整合资源和力量,组织好本学院项目的研发和实施,并组织指导老师对项目进行有效的指导。学校将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五)2022年4月3日—2022年4月8日,项目结题评审阶段。由各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学校终审后确定结题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成立由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牵头的大创项目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广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努力提高学生参与覆盖率,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各学院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学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突出、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参与指导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在项目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指导,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教师培训,建设一支适应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的指导教师队伍。

(三)要切实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四)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各学院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鼓励各学院建设和开放创新创业中心、基地、空间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硬件和软件服务。

(五)鼓励学院和企业开展合作,由企业发布选题,引导学生围绕企业生产一线的具体问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六)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实施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学生参与项目。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师生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开展交流。

(七)各学院要积极推进大创项目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积极组织本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请各系团总支书记在4月1日下午14:30之前将各系汇总材料交到团委公共邮箱gggzytw@163.com。

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0771-5075668。

附件1-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委 员 会

2021年3月15日

(一审:于洋;二审:谢欢;三审:黄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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