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29    文章来源: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作者:罗维崇    编辑:陆宝阳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各系团总支:

现将《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两红两优”推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工作依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开展,各系团总支可推荐每类候选集体和个人各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申报。

二、重点注意事项:

1.关于不推荐参评情形。(1)有《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2)同一组织和个人2017年度至2021年以来(含)已获得全国“两红两优”表彰的。

2.关于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成立应满3年(即2020年4月30日前成立),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2)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3.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即1995年4月30日后出生,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团龄3年以上,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共青团员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4.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参评的团干部任职年限不含学生时期团干部任职时间,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 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 “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 “优秀”,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 (不含参评当年)。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5.关于支持荣誉。推荐参评2022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的组织或个人应获得过2017年度至2021年度省级或者地市级“两红两优”荣誉。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企业,省、市直属团组织、行业团工委(团指委)等授予的“两红两优”不纳入省级或地市级荣誉。

6.关于破格。参评资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情况适用于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组织或个人,是否准予破格最终以团中央复评结果为准。

7.关于各类申报基本条件,请认真参照《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内相关内容,申报单位做好审核,确定满足条件的集体及个人再进行统一上报。

三、各类别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2000字以内)、申报对象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3.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请各系将申报材料打包压缩,以“**系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材料”命名,在2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分校团委邮箱gggzytw@163.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两红两优”推报工作的通知

2.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3.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4.申报表及填写说明(含附件3目录)

5.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

(一审:韦艳娜;二审:陆康;三审:黄薇薇)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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