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选拔扶绥辖区内高校教师、优秀大学生兼任团扶绥县委副书记、乡镇团委副书记、社区 团支部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文章来源:共青团扶绥县委员会    作者:陆宝阳    编辑:卢文鲜    审核: 梁喻深     阅读:

各系部,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22〕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扶绥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向纵深发展,助力推进“智慧扶绥”工程和校地深度融合,实现“丰富高校师生工作阅历,充实基层共青团工作力量”的目标。共青团扶绥县委员会决定面向我县驻地各高校,选拔一批高校教师、优秀大学生兼任团扶绥县委副书记、乡镇团委副书记、社区团支部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团扶绥县委兼职副书记

(一)人数需求:1人;

(二)人选要求

1.年满18周岁,认同并热爱扶绥文化,愿意为扶绥发展献智助力的高校教师或优秀大学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4.政治素质过硬,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5.在不耽误上课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充足的兼职时间。

6.获得市级及以上重要奖项及荣誉的优先;有担任社会职务的优先。

(三)工作职责:兼职时间为一年,主要是协助团县委书记开展工作。

二、 乡镇团委兼职副书记

(一)人数需求:22人;

(二)人选要求

1.年满18周岁,认同并热爱扶绥文化,愿意为扶绥发展献智助力的优秀大学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 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在校期间积极参与院校党团组织活动;

4.政治素质过硬,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5.学生会骨干或学校团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三)工作职责: 兼职时间为一年,任职期间采用“线上+ 线下”模式开展相关工作,在校期间采用“线上”远程模式协助 乡镇团委书记完成相关工作,周末、寒暑假期间采用“线下”实 地实践模式到岗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到岗累计至少30天),主 要是协助策划、组织主题团日、大学生“三下乡”等各类活动, 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校园招聘宣传等。任职期间至少调研一 个村(社区)、提出一条推进当地党团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报告。

三、 社区团支部兼职副书记 (一)人数需求:7人;

(二)人选要求

1.年满18周岁,认同并热爱扶绥文化,愿意为扶绥发展献智助力的优秀大学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 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无

违纪违法行为;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在校期间积极参与院校党团组织活动;

4.政治素质过硬,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5.学生会骨干或学校团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三)工作职责:兼职时间为一年,主要安排到县城所在乡 镇7个社区开展工作:即新宁镇城厢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区、 秀峰社区、城南社区、大塘社区、百合社区,任职期间采用“线 上+线下”模式开展相关工作,在校期间采用“线上”远程模式 协助社区团支部书记完成相关工作,周末、寒暑假期间采用“线下”实地实践模式到岗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到岗累计至少30天), 主要是协助策划、组织主题团日、大学生“三下乡”等各类活动, 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校园招聘宣传等等。任职期间至少提出一条推进当地党团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报告。

四、 少先队校外辅导员

(一)人数需求:7人;

(二)人选要求

1.年满18周岁,认同并热爱扶绥文化,愿意为扶绥发展献智助力的优秀大学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 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3.有舞蹈或绘画功底,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工作职责: 聘用时间为一年,人员由团县委统一管理。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时间到县城所在乡镇7个社区即 新宁镇城厢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区、秀峰社区、城南社区、 大塘社区、百合社区,为少先队员教授校外舞蹈或绘画公益课,累计课时要求80小时以上。

五、 报名程序

(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前。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对应的报名表,并于3月1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荣誉证书等相关印证材料报至分校团委,纸质版交至团学部办公室,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报名,不得同时报多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各高校团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四)面试:各高校团委将筛选后的人员相关材料(即报名 表电子版、荣誉证书等相关印证材料)于3月17日下午下班前 报至团县委邮箱。团县委将根据名单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用对 象。主要测试共青团工作相关的综合知识,考察报考者对共青团工作的了解、解难破题的能力、综合素质水平等。

(五)考察:由团县委结合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择优录取考察合格者。

(六)公示公布:考察合格后,对拟选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拟选用人员公示前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为拟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聘书,并面向向社会公布。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开展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培训: 团县委为通过审核的团县委、乡镇团委、社区 团支部兼职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颁发聘用证书,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基础团务及团内纪律规定、少先队等内容。团县委建立兼职工作力量微信群,加强工作交流, 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培训会和推进会,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专业能力。

六、 管理考核

(一)团县委、各乡镇团委、社区团支部要切实担负起考核 监督主体责任,人员上岗前要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按照“一月一考评、 一季度一汇总”要求,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上报,团县委根据乡镇团委上报情况及时调研走访、核实情况,并广泛发动当地青年、群众、媒体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二)兼职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原则上任期1年,任期满后由团县委、乡镇团委会同相关单位采取“团内、少先队校 外辅导员述评+乡镇点评+其他”的方式进行,并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考核等次。

1.团内述评。通过集中述职会议或提交述职报告等方式,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价;

2. 乡镇点评。由乡镇团委对兼职团干部、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3. 其他。根据参与校园引才、对接实践活动等情况,按层次加分。

(三)考核优秀的,可结合个人意愿续聘,并颁发聘用证书。 考核不合格的,团县委将视情况采取提醒、约谈直至终止其聘任资格等措施。兼职副书记毕业离校后即自动解聘。

七、权利和义务

(一)兼职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加团县委组织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服务;

2.优先享受团县委、县人社局为在校大学生或返乡创业大学生提供的服务;

3.对兼职单位共青团工作、少先队提出意见和建议;

4.聘任期间原则上不要求到兼职乡镇办公,但寒暑假期间需到兼职乡镇开展工作。由团县委、乡镇团委派参加培训、活动等产生的各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二)兼职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兼职单位和团县委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管理,按照团县委和乡镇团委安排积极开展工作;

3.严守工作纪律及保密纪律,不得利用兼任职务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共青团干部的良好形象;

5.聘任期间为义务服务,不领取兼职单位工资报酬(或补助),不享受兼职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6.聘任期内,每半年向兼职乡镇团委和团县委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 纪律要求

(一)对任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团县委将视情况采取提醒、约谈直至终止聘任的措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聘任: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团干部的情形。

(三)兼职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有违法、违纪、失职行为或有其他错误行为,需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的,按照《党章》《团章》有关规定办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兼职副书记、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团纪处分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单位团组织或团县委决定。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对应的报名表,并于3月1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荣誉证书等相关印证材料报至分校团委邮箱gggzytw@163.com,纸质版交至团学部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分校团委谢欢,联系方式:0771—5075668

附件:1. 通知文件

2.申请表

(一审:谢欢;二审:陆康;三审:黄薇薇)

扶绥县共青团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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