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毕业当月按身份证日期计算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包括同时是党员的毕业生团员。
二、转接步骤
(一)标记毕业班团支部毕业时间。各系团总支“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二)标记延迟毕业团员。各系团总支“智慧团建”管理账户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三)团员个人发起转出申请。毕业生团员根据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明确个人团组织关系去向,登陆个人智慧团建账户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四)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审批。毕业生团员原团支部或各系团总支管理员审批同意转出后,传递到转入组织进行审批。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再进行分配),完成转接。
三、转接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本人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一)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新入学团组织(可转入升学所在学校团委或升学所在学校具体某个学院团委)。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到各系团总支开具书面《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离校前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优先转至本人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五)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需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分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所属各系团总支创建“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注: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一旦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或就业单位成立了团组织,要及时主动做好团组织关系的二次转接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系团总支请仔细学习《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和《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在做好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线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有需要的毕业生团员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为所有毕业生团员整理团员档案材料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团员个人线上申请团组织关系转接,请认真学习《附件3:毕业生团员个人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指南》,按指引要求进行转接操作。操作中有疑问或不明,可仔细阅读《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和《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仍有问题解决不了的可向各系团总支或分校团委咨询。
(三)因单位要求或个人需要线下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团员,可到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开具《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模板见《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请在离校前提交《附件5: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
(五)遗失团员证的毕业生团员,请填写《附件9: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员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提交至分校团委,由分校团委统一申请团员证补办事宜。
五、转接工作进度
(一)5月25日前,完成全校毕业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工作。
(二)6月1日前,各系团总支提交《附件8:XX系2023年毕业生团员数据及花名册》(电子版与纸质版)和《附件9: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员证遗失补办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分校团委邮箱ggtwxsb@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团委·学生部办公室。
(二)6月19日前,按照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结果,完成延迟毕业生团员标记工作。
(三)6月19日前,各系团总支须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去向统计工作并由各系团总支做好存档。
(四)5月31日起,持续推进全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分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各系转出情况。8月29日前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确保所有毕业生转出发起率100%。
(五)5月31日起,各系团组织按时开展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审批,确保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及时转出。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系团总支要专门进行工作部署,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要明确责任。各系团总支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学校团组织“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基层团支部要承担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责任,主动做好转接的各项工作。
(三)要加强指导。各系团总支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毕业生团员弄清团组织关系去向,指导基层团支部按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工作。
(四)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校团委将定期对各系团总支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和通报,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和批评,问题严重的将进行问责处理。
未尽事宜,可联系分校团委谢欢老师,0771-5075668。
附件:
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3.毕业生团员个人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指南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
6.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7.xx系2023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各系团总支自行留存)
8.xx系2023届毕业生团员数据及花名册
9.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团员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一审:于洋;二审:陆康;三审:黄薇薇)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