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凝聚力,提高我校学生民主实践能力,为分校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以及《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经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四届学生委员会研究,拟定于2022年10月下旬召开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预备会议:2023年10月28日8:30——9:00
正式会议:2023年10月28日9:00——11:40
二、会议地点
启智楼408
三、会议主要任务和议程
(一)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二)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宣布会议开始
(三)分校团委书记致开幕词
(四)分校领导讲话
(五)听取《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报告》
(七)表决《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八)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九)审议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十)选举产生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十一)当选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宣读倡议书
(十二)全体起立,奏唱校歌
(十三)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四、代表的名额、产生及构成
(一)代表的名额:详见附件1;
(二)代表的产生:分校学生会、各系学生会必须做好代表推选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代表产生办法详见附件2;
(三)代表的构成:各系团总支推选的代表中,分校、系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民族代表不少于20%,分校级社团代表不少于10%。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次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系必须高度重视,成立各系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在各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本次学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请各系在 10月13日前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并于 10月15日前将代表名单纸质版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行政楼205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gggzytw@163.com,联系人:陆 康,电话:15588483355。
附件: 1.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3.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 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一审:韦艳娜;二审:谢欢;三审:梁喻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