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读环境,保护馆内文献资料及设施设备,减少虫害、鼠害隐患,保障全体读者的健康与安全,现就禁止携带食物及饮料入馆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携带物品范围
所有食品,开启后无法封口的饮料(杯装、罐装、盒装饮料等)。(允许携带塑料瓶、水杯、保温杯等可封口容器)
二、违规处理
如携带违规物品,请主动寄存至馆外指定区域或处理后方可入馆。
首次违规: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读者自行带离图书馆;
二次违规:限制入馆权限3天;
三次及以上违规:禁止入馆15天,通报所在学院;
造成污染或损坏:需承担清洁或维修费用,并通报批评。
三、本规定自2025年7月7日起严格执行,请广大读者理解并配合,共同营造安静、整洁、安全的阅读环境。
图书馆
2025年7月7日
(一审:黄春露 二审:唐小芳 三审:谢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