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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作者:王景诗    编辑:卢晓龙     审核:蒙童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分校“十大工程”行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书香校园,发挥文化育人新动能。经研究决定开展“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班级

二、“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成员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班级所有成员无零借阅情况且班级人均借阅量较高。

2.班级阅读氛围浓厚。自主开展阅读分享、读书交流等活动。

3.班级阅读成效显著。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阅读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4.班级学风优良。全班考试及格率≥90%。

三、评选办法

1.申报数据统计时间: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

2.班级自主申报,各学院参照评选条件综合评审,推荐书香班级2个。

4.分校书香班级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书香班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  各班级对照“书香班级”评选条件进行自主申报;

5月21日-5月27日  各学院完成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包括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月28日前  各学院将“书香班级”评选推荐汇总名单(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拟推荐参评分校级“书香班级”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图书馆服务总台,电子版发送至glutnnlib@163.com;

5月29日-5月31日 分校书香班级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学院的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评分校级“书香班级”进行公示。

五、材料提交要求

1.“书香班级”申报表(附件1)

2.15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材料,内容围绕书香班级建设、所开展的阅读活动以及班级书香建设成果。(标题规格“三号宋体”,正文规格“小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5磅”)

3.根据评选条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和其他图文证明材料等。

注:将以上纸质版和电子档材料交至各学院负责人处,其中相关支撑材料单独建一个文件夹(证书和活动开展证明以照片的形式放入文件夹,单张照片大小在500K以内),并与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一起打包,以“班级+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书香班级”10个,对获选班级授予“书香班级”称号,在2024年读书月闭幕式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

2.班级要认真对待考评工作,如实向所在系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活动相关借阅数据请联系图书馆王老师QQ:542616222。


图书馆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1日

(一审:王景诗 二审:黄春露 三审:蒙童慧)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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