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清理自修室滞留物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作者:周琰    编辑:宛哲芳     审核:蒙童慧

各位读者:

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学期结束时图书馆将清理自修室滞留物品,请各位读者务必在1月14日前将存放在自修室的所有个人物品自行带走。

图书馆将在1月15日后全面清理,自修室所有滞留物品将按遗留垃圾处理。过期未带走的物品,全面清理后,图书馆不负责滞留物品的找回工作,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20年12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图书馆寒假借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