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位读者:
寒假将至,为了更好地服务读者,自2019年1月7日起,开始外借寒假图书,所有假期图书需在开学后2周内归还,届时逾期未还将按超期图书处理。
图书馆
2019年1月4日
上一条:第一届 寻找广西高职高专图书馆“最美朗读者”朗读大赛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