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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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力资源…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
(1)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未住院的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或加盖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3)医疗费用发票;
(4)与医疗费用对应的费用结算清单。
注:男职工申报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或没有重复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按照材料名称命名好,打包发到527990832@qg.com邮箱。须于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申报社保局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