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专本衔接新生报名及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09日 10:00:38   来源:    作者:继续教育中心   编辑:jxjyzx 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各相关系部:

    根据桂理工自考〔20169《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专本衔接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专本衔接学生缴费工作及新生报名工作。结合分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新生备案及缴费方式

各系指导学生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上系统取得准考证号(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详细步骤见附件1)后,组织学生填写《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此表由系部存档)进行报名。并在1017日前将《自考专本衔接试点考生信息备案表》(附件2)上交我中心。

20169月起,新生数据由校本部自考办汇总处理后导入缴费平台,学生可在1025日至1130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日期过后,校自考办根据缴费名单生成衔接备案名册报送区自考委,待区自考委审批后反馈至衔接院校。网上缴费流程详见《专本衔接学生网上缴费操作流程》附件3

二、老生缴费方式及时间

校本部网上缴费平台学生数据是根据2013年以来各系报送的备案名单生成的。已缴费金额是根据分校财务学生已缴学费数据导入的。各系发现学生个人及交费信息有误的,请及时联系我中心核对、修正。请各系通知学生(老生)务必在1015日以前完成缴费。 

   

三、缴费数据应用范围

为保证学费的正常收取,保障教学活动开展,校本部将在衔接考生过程性学习成绩上报、毕业申报等工作开展前对各校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数据核查,不再受理欠费考生的成绩上报、毕业申请。

 

四、学费缓交

为支持鼓励家庭贫困的学生进步,各系可根据学生个人申请受理缓交学费申请,缓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两个月。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4)在缴费截止日前上报我中心备案。

 

五、其他

网上缴费平台开通后分校财务不再收取专本衔接学费。请各系务必做好学生网上缴费的宣传,引导、督促学生按期缴纳学费。

 

 

附件:1专本衔接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报名流程

2、自考专本衔接试点考生信息备案表

3专本衔接学生网上缴费操作流程

4、专本衔接学生缓交学费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继续教育中心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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