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规范教师教案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10日 10:58:26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教学大纲规定了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实施教育思想和教学计划的基本保障,是教师选用或编写教材、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制定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的指导性文件。教案是以章节或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具体方案,是授课教师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设计、课堂组织的基本依据,是保证教学活动取得成功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标准、完善教学管理,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完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规范教师教案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作为基本要求贯穿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制过程中,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融合,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落实“课程思政”基本要求。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意识,在每门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中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寻找能体现思政教育的切入点和映射点,将思政内容自然地融入教学内容中,使专业知识与情感教育有机融合,从而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3.落实“OBE”教育理念。教学大纲和教案的编制均要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产业学院建设为契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在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制过程中体现教学内容更新、教学过程改革、考试方式改变,以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二、工作内容

1. 完善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简介、教学目标、总体要求、教学要求、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评价、教材等内容,必须体现课程思政内容的融入。具体编写要求请查看桂理工教务﹝2020﹞90号(附件1)和桂理工教务﹝2020﹞134号通知(附件2)。

2. 规范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案,教案中应至少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思路、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内容,鼓励教师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课程实际情况开展个性化、多样化的教案探索。教案编制过程中务必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开展课程思政元素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

三、教案编写基本要求

1.教案的基本内容:

①教学内容

②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课程思政目标和创新创业目标)

③教学重点(在知识网络中最基本的、核心的内容。包括概念、原则、原理、规律等)、教学难点(从学生角度指大多数学生感到困惑的内容;从内容方面指学生在学习时易产生困难和障碍的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点,需要教师搭建认知桥梁)

④教学方法

⑤课程思政内容(本次课所涉及到的思政教育内容,如有,则应对应本次课的课程思政目标)

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本次课所涉及到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如有,则应对应本次课的创新创业目标)

⑦教学设计过程(依据教学大纲、《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科教学内容的要求,本次课时主要传授的知识内容,可以用图表或知识网络图表达,并在适当内容处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和创新创业教育)。

⑧课后作业

⑨本次课的成效体现

⑩教学反思(经验教训、效果估计、学生学习状态分析和存在问题等,也可以为创新点或特色等内容)

⑪其他要素:教材信息、授课章节等。

2.承担实验、实训(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和教学内容,可参考提供的教案格式编写教案,也可编制适合本门课程的教案,以确保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3.教案的编写可按单个教学内容(单元)或单次课编写。教师每一轮授课,即使课程号一样,也应编写自己相应的教案,并在适当的教学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元素。同一门课程的教案应随教学大纲、授课对象、授课内容的变化适时更新,教案更新应保留更新记录。

4. 教案编写格式见附件3,《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教案参考模板附件4。

四、提交要求

1.教案命名及提交要求:以“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开课学期-教师名” 命名。此次提交的教案为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2022秋开设课程的教案。

2.时间节点: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9月7日前将完善后的教学大纲、规范后的教案和2022秋开课计划汇总后发送至邮箱412825495@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招传:8991065。

 

 

 

 

附件:

1.桂理工教务﹝2020﹞90号通知

2.桂理工教务﹝2020﹞134号通知

3.教案编写格式

4.《水污染控制工程》课程教案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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