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见《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
申报流程:为强化形式审查,避免形审初筛,科研院决定收纸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做进一步的形审。请项目申请人打印状态为“待基金委审核”的申请书,与申请人签字的《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一并报送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统一交至科研院(屏风教八楼8403),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下午3:00。
1. 关于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账号: 没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1,由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1月24日前,统一发送至项目科邮箱:glutxmk@163.com。申请人需及时进入邮箱激活账号,并第一时间登陆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在“个人成果”平台添加成果,避免后期因网络堵塞而无法完善。
请注意:调入我校的老师在原单位有账号的,如无在研项目,用原账号进入信息系统自行修改依托单位即可,无需审核。
2. 申请人撰写:申请人请抓紧时间在线填写申请书,个人信息如有变化(职称、学位等),请第一时间在信息系统修改。请申请人在2024年2月24日前提交申请书到二级学院。
3. 学院审核:2月24日-2月28日为学院审核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在2月28日下午3点前提交申请书至科技管理部,二级学院重点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
4. 分校审核:3月1日-3月7日为科技管理部审核时间,科技管理部将根据审核情况决定信息系统再次开放时间。
5. 纸质材料报送: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报送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3:00前统一交至科技管理部。
二、科研诚信
请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在依托单位、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请以当前职称申请,不得以享受待遇等同职称)、研究基础、代表性论著、履历以及签名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的行为。
申请人及参与人5篇代表作请务必与公开发行刊物列出的作者人数、排序等信息保持一致!反对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买卖申请书、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请注意: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科研行为,并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如:《科研诚信规范手册(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一旦查实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轻则一定年限内被限制申报各类财政支持类项目的、撤销已立项项目、追缴已拨付经费等,重则会被二十二部门(科技部、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协、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惩戒,生活方方面面将受到影响。
切记:莫踩红线!
三、近年变化事项
1.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 科学问题属性分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3.申请人和参与人简历务必在信息系统更新,并重新生成PDF。请注意:申请人和参与人简历务必使用申请当年(2024年)生成的PDF版本。
4. 2024年度大部分集中期项目,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在站博士后除外)。
5. 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限项申请规定:
① “1+2”模式: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② 时间范围: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计入;2024年(含)以后批准(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6. 试点区域创新联合基金对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和甘肃等 9 个基础研究薄弱的地区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
7. 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后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
8. 杰青项目结题分级评价,遴选不超过 20%延续资助 800 万元;延续资助项目结题后,再从中择优遴选不超过 50%资助 1600 万元。女性申请杰青年龄放宽到 48 周岁。在杰青评审中,为优秀临床医师单列赛道和指标。
9. 将“优青(港澳)”并入“优青”项目,杰青、优青和青基对港澳和内地依托单位采用同样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同台竞争,择优资助。
10. 在基础学科中心项目中单设赛道,专门资助最高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平均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的年轻科研团队。
11. 继续试点对优秀博士生(30 万元)和优秀本科生(10 万元)的资助。
12. 个人简历中代表性论文,需如实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
四、限项审查
各种限项要求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准。
请注意:
1. 高级职称人员主持和参与总数合计限2项。2019年(含)以前参与的项目均不计入限项范围。
2. 非高级职称人员主持限1项,参与限2项。2022年(含)以前参与的项目均不计入限项范围。
3. 资助期到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均可释放1项指标。
4. 2024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
5.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 2023年12月31日到期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请于2024年2月5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否则将计入限项。
五、申请人注意事项
1. 项目申请人是申请书质量和形式的第一责任人。
2.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别包干制和预算制。
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并签订合作协议。
请注意:有合作单位的可提前签字盖章并签订合作协议,避免提交计划书时,因参与人反悔或工作调动而难盖合作单位公章。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包括工作分工、经费划拨(特别是间接经费划拨)、分预算表及分预算说明等内容,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并交科研院留存一份。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如实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请注意:申请人和参与人简历务必使用申请当年生成的PDF版本。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请申请人注意自己和合作者科研诚信问题,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11.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形式自查表、不予受理常见原因、形式审查温馨提示和联合申报协议模板等资料请查阅附件。请注意,申请人必须提交《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请认真对照表中明细逐项检查,并在形式自查表中签名。
12. 图片处理,建议转换成JPG、GIF格式,以保证最终转化成的pdf版本申请书中的图像质量。
13. 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 ① 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有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② 在职博士研究生(含高级职称)须提供导师同意函,导师同意函中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请注意:在读博士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人,也必须提交导师同意函。③ 伦理委员会证明、科技安全承诺书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管理部联系,联系人:李老师,办公室座机:0771-5025568,分校科技交流QQ群:542376872。
科技管理部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