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区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2019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部署,根据《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桂政发〔2018〕51号)及《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桂科计字〔2017〕155号)等文件,现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须知及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作为申报人申报广西基金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可靠的保障;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面上项目申报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二)不得申报项目规定
1.因不良信用记录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正主持3项以上(含3项)广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含广西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
3.截止至申报之日,有逾期未结题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含广西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
4.凡已获得广西基金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的。
5.近五年(2014-2018年)已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项以上(含2项,包括已结题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来(2017-2019年)未申报过国家基金资助项目的。
6.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三)限制申报项目规定
1.一次性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鼓励和支持申报国家基金同类项目。
2.同时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可申报主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同时还可以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中的1个项目,但同一年度可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
3.重点项目。正在主持广西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广西基金重点项目,但申报其他非重点项目不受此限制。
4.重大项目、杰青项目、团队项目。正在主持在研的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本年度广西基金项目。
5.申报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申报(包括作为申报人和主要参与者)和在研(包括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广西基金项目总数合计限为5项。主要参与者为项目组成员的前4位,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研究骨干全部视为主要参与者。
(四)申报书填写要求
参照各类型项目指南要求,填写经费、研究期限及预期成果。
二、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二)申报限制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
(2)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3)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含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参加且排位在前三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含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
2.申请人最多可同时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的1个项目,以及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的1个项目。已受理申报但尚未办结的,按已申报项目计算。
3.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4.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的广西科技计划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
(2)项目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统称未结题。
(3)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4)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三)申请科技经费的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
(四)资助方式
一次性资助或按年度滚动资助。前资助或后补助具体在项目指南中说明。
(五)实施年限
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体在项目指南中要求。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三、申报程序和途径
(一)申报操作流程
1. 单位注册。(针对合作单位没有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过的)
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以下简称系统)。点击“注册”,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申报单位”角色,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单位简要信息的填写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及时完善单位详细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二证合一)的扫描件(未换新证的,上传旧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和其他附件。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科技厅审核,科技厅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在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相关操作。
2. 项目负责人注册。
方式一: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步骤是登录系统,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通过激活收到的邮件获得账号。获得账号后,须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采用该种方式注册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项目之前通知所在单位管理员在系统对其个人身份进行确认。
方式二: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项目申请人提供姓名、手机号、常用邮箱、职称、学院等个人信息给科技处,科技处添加申报人,通过激活收到的邮件获得账号。获得账号后,须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无需再经过科技处确认。
3. 网上填报及审核推荐。
(1)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
(2)通过系统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编写相应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3)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将附件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属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则要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查新报告等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为加盖有效印章的材料。
(4)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按系统提示依次进行审核及推荐后,项目申请书在线提交到指定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系统状态显示为:“待接收纸质”即可在系统下载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科技管理部506办公室或交至学校科技处屏风208或雁山612。
(5)我校本次集中受理时间:申请人请于7月25日前登录广西科技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portal.gxst.gov.cn/egrantweb/)提交申请材料,8月5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1“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附件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附件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请须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雯霏 联系电话:0771-5025568;或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李云翠,侯笑娜 联系电话:0773-5891868(屏风),2539779(雁山)。
科技工作群QQ: 147913818。
科技管理部
2019年7月5日
附件:1.“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doc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doc
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请须知.doc
4-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doc
4-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doc
4-3.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doc
附件5导师同意函fujain5.doc
附件6联合申报协议fujian6.doc
附件7专家推荐信fujian7.doc
附件8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fujian8.docx
附件9预算说明书填写模板及填写说明fujian9.pdf
附件10:基地与人才项目资金匹配承诺书10.docx
附件11:基地与人才项目广西工作未满三年证明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