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问答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年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例:今年即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24周岁(例:今年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20日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参加初审、初检: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7月2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到户籍所在地应征: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3.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一般在12月上旬批准入伍。
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5.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累加的全部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1)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有参军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并向就读高校递交《登记表》、《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时将《登记表》及《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4)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以及申请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5)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