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申报材料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高校等共青团系统的各项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二、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14周岁至28周岁(1985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共青团员;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的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5)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荣获过2012年度校级团委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7)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本奖项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深入基层,狠抓落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党建带团建—团建基础工程、“生力军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5)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作风扎实,成绩显著;
(6)从事团的工作1年以上;
(7)荣获过2012年度校级团委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8)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本奖项仅限专职团干参加评选。
3.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2012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三、申报名额
每个系每个奖项限报一个。
四、有关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着重体现申报集体、个人的工作特色和亮点。请于2013年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学院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谢晓明
联系电话:5075668
电子邮箱:419756801@qq.com
附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附件2: 优秀共青团干(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委 员 会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