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开学以来截止1—10周以来,我系模具11-1班:刘国兵 ;模具11-2班:冯贵钰、黄涛;机械11-1班:程虹锦、赖嘉俊、李臣兼、梁敏、黄江君、梁振宇、林世善、卓国华、甘志远、谢家欣、陈奕嘉;数控11-1班蒋志源、李江键、唐青云、韦家猛、杨振;数控11-2班:蒋勇勇、罗阳等同学累计旷操次数达到8课时以上,经班主任和辅导员谈话教育并提醒其本人后,仍有违纪行为发生,为严肃校纪、校规及教育其本人,经系部研究决定给予刘国兵等21名同学系内通报批评。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11]62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者,仍不吸取教训,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系内通报批评2次者,直接给予警告处分。希望以上21名同学今后能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违纪现象再次发生。
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