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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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3-06 来源:jxx 作者:张斯亮 编辑:jxx 审核:

各系: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定近期开始评选桂林理工大学2014年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系部

毕业生人数

分配名额

总计名额

 
 

1

电气系

298

14.9

15

 

2

经管系

659

32.95

33

 

3

机械系

196

9.8

10

 

4

土木系

475

23.75

24

 

5

冶金系

345

17.25

17

 

6

计算机系

246

12.3

12

 

总计

2219

 

111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系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韦冬晓老师处。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3539

宣传动员学生申报

各系

2

310313

系部评审、公示

各系

3

314-3月17

学工部审核、学院公示

韦冬晓

4

318321

学校审核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科

5

324328

校内公示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科

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系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3、请各系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2014年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附件1、2材料

 

学生工作部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