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定近期开始评选桂林理工大学2014年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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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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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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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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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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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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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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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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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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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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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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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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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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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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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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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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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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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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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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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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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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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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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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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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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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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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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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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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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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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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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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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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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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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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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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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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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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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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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系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韦冬晓老师处。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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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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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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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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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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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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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动员学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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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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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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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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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评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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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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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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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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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审核、学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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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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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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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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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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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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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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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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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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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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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上报要求
1、各系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
2、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扩大优秀毕业生的影响力,号召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学习模范,优秀毕业生需上交事迹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3、请各系认真做好学生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2014年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附件1、2材料
学生工作部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