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开学第1周至第11周以来,根据任课教师上课考勤情况,我系学生上课总体良好,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学校校纪校规,按时上课,不早退,不旷课,但仍有极少数同学出现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经班上同学提醒及班主任谈话教育后,仍出现此类违纪行为,严重对我系班风、学风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严肃校纪,本着教育为主,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12】50号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经系部研究,决定对缺课达到31—42课时同学拟给予记过处分,以教育学生本人,警示其他同学。
附:拟给予记过处分同学单如下
数控12-1班 闭怀天
模具12-1班 陈 波
机修13-1班 庞 仙 张 琛
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