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南宁分校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23 来源: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作者:丁姗姗 编辑:蒋赐玲 审核:

全系师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23号)要求。结合分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分校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身上。各位师生要对照相关申请条件和下达的分配名额,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及汇总上报,并存底备查。

      二、申请与公示时间

  1. 申请时间:9月23日——9月25日
  2. 系部公示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三、名额分配、评选范围、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名额:本科8人,专科42人,共50人
  2. 评选范围: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贫困生(须在2019-2020学年度被认定为贫困生,2018级专升本学生除外)
  3. 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当年度获二等以上校级优秀奖学金;(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服从管理,踏实肯干,自立自强。

      (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1. 名额:本专科,共6人
  2. 评选范围: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2018级专升本学生除外)
  3. 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度获三等奖以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2)积极参加各种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服从管理,踏实肯干,自立自强。

      四、其他要求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员,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附表1:国家励志、区优秀奖学金基本情况表》、《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附件5: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及证件发送至邮箱2607949303@qq.com,邮件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命名,现阶段附表1.4.5只收电子版(经统一检查所有电子表格填写信息无误后,再打印),同时各类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至系办3206

      2、申请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人员,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附表1:国家励志、区优秀奖学金基本情况表》、《附件6: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附件7:2019-2020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发送至邮箱2607949303@qq.com,邮件以“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姓名”命名,现阶段附表1.6.7只收电子版(经统一检查所有电子表格填写信息无误后,再打印),同时各类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至系办3206

      3、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2020年9月23日

附表1:国家励志、区优秀奖学金基本情况表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

附件5: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6: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

附件7:2019-2020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