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杰 编辑:蒋赐玲 审核: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分校领导讨论研究,决定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选内容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

二、评选范围

分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4月7日。

四、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3.先进事迹应主要集中在高中起至大学阶段。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评选阶段

1.推荐阶段

(1)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实行学生个人自荐申报,附1500-2000字的先进事迹简介和获奖证书、专利证明、科技创新等书面证明复印件或实物。

(2)系部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工作,由系党总支书记把关,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 要求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评选阶段

(1)系部在学生个人自荐申报基础上,开展班级初评,班主任或辅导员复评。

(2)系部在班主任或辅导员复评后,要在复评学生所在高中学校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网络投票等结合评分指标(详见附件4)得分结果情况,再审核上报。

(3)系部综合评分指标得分结果,上报年度学生优秀人物候选名单,分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进行复核。

(三)表彰宣传阶段

分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对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及系部推荐名单意见进行复审,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分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本年度学生优秀人物名单,在全校范围予以表彰和奖励。

分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基础工作和评选组织工作,要及时更新本系网站,广泛宣传优秀榜样。

六、奖励设置

1.当选年度学生优秀人物(个人):1000元/人,共奖励20人。

2.资助当选年度学生优秀人物所在高中母校在校生3人,助学金1000元/人。

3.给予当选年度学生优秀人物返回所在高中母校做先进事迹报告乘车交通费、住宿费报销(500元/人定额报销,凭票据报销)。

4.给予当选年度学生优秀人物所在高中母校寄送荣誉证书和感谢信。

七、材料报送

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7日前,将《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审批表》(见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先进事迹材料(字数1500-2000字以内,标题规格“三号宋体”,正文规格“小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5磅”)电子档发至机械系办公室助理邮箱(1972238434@qq.com)。

八、本次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对年度优秀人物评选过程、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加上本人署名签字的形式向机械系领导小组反馈,办公室:3205,电话:0771-5075920。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申报事迹类别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审批表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推荐汇总表

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20年度学生优秀人物评分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