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校有义务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规定,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工作,现就做好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阶段(2月17日-5月3日)
1.2023届毕业生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必须按照时间规定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https://sls.cdb.com.cn)。(具体操作见附件1,如遗忘账号、密码,请毕业生自行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生登录成功后,重点检查个人、家庭等各项信息(联系电话、院系、专业、学号等,院系、专业名称必须要求填写全称)进行修改或补充,保证信息完整、真实,否则不予通过!
2.各班班主任、资助委员根据学工部提供的附件6《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分为本部系统和分校系统),督促、指导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中修改、补充个人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涉及到毕业学生离校后按时还款、学生征信等相关事宜,望各系部认真组织学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因特殊情况(含休学、退学、入伍、继续升学等情况)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请在附件5《2023届因特殊情况未申请毕业确认学生汇总表》上做好备注,于2月26日下午5点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izhubu@163.com,文件名称:XX班因特殊情况未申请毕业确认名单;其中,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生须尽快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做就学信息变更,升学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同样正常进行毕业确认手续,如需继续贷款可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二、审核反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阶段(2月17日至5月14日)
1.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做毕业确认申请阶段,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查询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情况,并将未完成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定期反馈给系部,系部根据反馈名单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逾期或未完成者,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学生工作部根据系部报送的附件4《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完成学生的毕业确认审核及报送工作。
三、学生毕业确认表及材料提交阶段(5月15日至5月21日)
1.各毕业班接到本通知须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宣传教育、诚信教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为本班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提醒和要求他们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每年11月21日后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问题及时与当地资助办联系和咨询。
2.5月15日前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并从系统导出附件4《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反馈各系。系部对附件3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后,再通知学生打印审核通过的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分校保存,另一份学生自行保存),监督学生本人签名和按手印确认,因在外实习等原因无法返校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拍照、扫描、邮寄等方式将附件3交至所在系部审核(具体打印、上交时间后续另行通知)。
三、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5月22日-6月2日)
结合分校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安排,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根据系部报送的附件4《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给予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如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造成学生不能按时毕业,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请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学生必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同学们不要在系统内填写完后自行导出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和签字!应由分校统一导出反馈给系部,再由系部组织学生进行下载打印签字!(因为学生在系统里面没有完善信息也可以打印出来!为了区分学生是否已经完成毕业确认,所以由分校审核后再打印)
3.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各省承办学生贷款的经营机构不一致,请学生自行与各承办银行联系或根据签订贷款合同的约定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4.如学生因学分未修够或论文未完成等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请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内提交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并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5.已全部还清贷款金额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毕业确认。
6、学生休学、退学、入伍等因学制问题影响毕业确认的必须由学生联系当地资助办更改学制,然后告诉辅导员,由辅导员反馈给分校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里面更改学生就学信息;
7、目前有两个贷款系统,分别是本部系统和分校系统,本部系统的高校名称是桂林理工大学,院系名称写成南宁分校xx系(例如南宁分校计算机应用系);分校系统的高校名称是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院系名称是xx系(例如计算机应用系)。高校名称不能修改,院系、专业名称可以更改并且务必更改为完整、正确的;
8、继续升学学生如仍继续贷款可先进行毕业确认,后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如不再贷款请按时做毕业确认;
9、申请毕业确认时,所有加星号的都需要填,学号也需要填写正确;
10、通讯信息:联系电话,手机,QQ号码应填写本人信息,要求正确填写,其它选项按要求填写,注:(个人通讯信息不能与联系人通讯信息相同,至少应该有两个及以上的不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通过毕业确认);
11、就学信息: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要求填写全称,学号,学制确保填写正确。家庭信息:要求详细正确填写;
13、联系人信息:不能填写本人信息,应填写监护人的信息,联系电话,手机号也不能填写本人信息,应填写监护人信息。注:(联系人通讯信息不能与个人通讯信息相同,联系人信息只能填监护人信息,不能填写自己,否则不予通过毕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