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依据
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17〕38号)规定开展评选工作。
二、奖项类别和评选单位
(一)学生工作部评选奖项
个人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集体奖项:先进班级集体、文明宿舍
(二)团委评选奖项
个人奖项: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共青团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原则上在本学年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单位,原则上本学年团员教育评议率达100%。
三、进度安排
11月1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个人奖项申请材料及班级奖项申请材料至2845009010@qq.com,纸质版至3206。不接受以个人方式提交的申请。
四、评选方式
(一)个人奖项
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奖项的请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4:附件4班级汇总为一张,整理好格式提交),经班主任、系部、分校、学校审核评选产生。每个人最多获评两项个人奖项。
(二)集体奖项
参与“先进班集体”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请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2,附件5:附件5班级汇总为一张,整理好格式提交),参与“文明宿舍”评选请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文明宿舍申请审批表》(附件3,附件6:附件6班级汇总为一张,整理好格式提交),经系部、分校、学校审核产生结果。
机械与控制工程系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