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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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机械与控制工程系2023年“有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孙一楠 编辑:蒋赐玲 审核:

各系:

校友黄真强先生为表达对母校的感恩之情,激励分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回报社会,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出资设立了“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奖助学基金”。为切实做好南宁分校2023年“有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一)南宁分校2021、2022级全日制专科生,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021级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共12名,其中奖学金6名,每人奖励金额1000元,助学金6名,每人奖励金额4000元。

二、评定依据

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进行评定。

三、评定条件

“有为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二)勤奋学习,热爱专业,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年各科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

(三)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良好的学习意识,有创新精神;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要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评选学年度的智育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范围内;

2.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或者竞赛,并取得自治区级以上(含本数,下同)学术科技奖励或者竞赛名次;

3.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获国家发明专利,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三)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取得应用成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实践创业能力较强,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或在校期间创业取得一定成绩,以本人身份为法人注册公司并仍在运营。

5.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优异表现的学生干部。

四、工作进程

10月15日前学生按附件1/2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奖学金”推荐审批表》/《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助学金”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系部按要求完成“有为奖助学金”班级和系部审核推荐工作。

10月20日前系部按要求完成“有为奖助学金”班级和系部审核推荐工作,并向分校提交相关材料,将《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奖学金”推荐审批表》/《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助学金”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2023年“有为奖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学工部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同时完成三天公示。

10月22日前学生工作部对系部上报人选进行复核审查,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由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评议,确定获奖助学金人选。

10月底前分校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五、评选名额

奖学金各系各1个名额;

六、相关说明

(一)因转换专业、交流学习等原因发生学籍变动的学生在原系提交申请,并由原系审核推荐。

(二)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所在系提交申请,并由各系按照具体条件进行评选并上报学工部。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系部统一收齐后,上交学工部备查审核。

(三)学生的年度智育成绩、相关科研成果、科技活动或创业竞赛成绩及其他表现情况的统计时间为2022-2023学年度。

七、工作要求

(一)“有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若发现,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二)各系要充分发挥奖助学金评定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在整个评定工作中要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疑问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附件:

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有为奖学金”推荐审批表

3.2023年“有为奖助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