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19号)要求,结合分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分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各学院要对照《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及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桂理工学〔2021〕5号)中相关申请条件和下达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及汇总上报,并存底备查。
二、个人申请、学院公示时间
1、个人申请时间:9月20-22日
2、学院审核、公示时间:9月23-25日
三、名额分配、评选对象、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名额:
(1)本科10个,候补1个;
(2)专科56个。
2、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不含2022级专升本)、2023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度获二等以上(含二等)校级优秀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学年度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度无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4)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服从管理,踏实肯干,自立自强。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名额:本、专科共5个。
2、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不含2022级专升本)、2023级、2024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3、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度获三等以上(含三等)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度无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各种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服从管理,踏实肯干,自立自强。
四、材料上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材料上交时间
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2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里压缩打包(文件命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姓名)发送至系资助管理部邮箱:zizhubu@163.com,纸质版材料交到3206办公室助理办公桌(在外实习的同学请自行找同学帮忙上交纸质版材料)。
(二)申请学生需要上交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附件3(填写模板)格式填写,(注意:家庭经济情况应与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一致)(附件2电子版命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纸质版打印2份)。
(2)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只需交电子版)。
(3)当学年获奖荣誉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获奖证书+姓名,纸质版复印件1份)。
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附件5:《桂林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6(填写模板)格式填写。(附件5电子版命名:区政府奖学金+姓名,纸质版打印2份)。
(2)附件7:《桂林理工大学2024-2025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只需交电子版)。
(3)当学年获奖荣誉证书(电子版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获奖证书+姓名,纸质版复印件1份)。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李 杰 王胜
电 话:0771-5075928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0日
附件: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