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增强系部正职副职的责任意识,维护和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桂林理工大学贯彻执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4月28日上午在藏修楼3205会议室,我系举行《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
签订仪式上,我系党总支书记袁斌、主任黄荣学、副主任甘卓权、学工组长莫天荣对《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阅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工并签订责任状。袁斌书记号召大家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战斗力,同时也是带动全社会形成和保持良好风气的根本保证。所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加强党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