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

时间:2017-03-09   作者:继续教育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jxjyzx   审核:   点击数:

各相关系部:

根据桂理工自考〔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文件精神,为有序、高效完成201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合分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检查

各系部要组织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学生的论文(设计)选题需经系部审核,如选题标题过大需加副标题,并于3月15日前将学生的论文(设计)选题报送我中心(报送格式见附件3)。于3月20日前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3月30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定稿。

二、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

为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校自考办将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各系部应鼓励学生利用CNKI系统对论文进行查重,提交论文检测报告。同时,所有答辩学生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装订于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后目录前,各系部存档备查。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分

各系部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桂林理工大学自考衔接工作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和评分工作。各系部在答辩前15天将《答辩工作计划表》(附件2)提交我中心,以便上报校自考办统筹安排参加答辩。

四、成绩上报

各系部需在4月30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我中心,以免影响上半年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五、总结、评价、归档工作

答辩工作结束之后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依据学生提交材料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生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需连同成绩一并报送校自考办存档备查。

六、其他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规定,参照《桂林理工大学自考衔接工作指南》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继续教育中心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学生姓名

准考证号

专业名称

助学单位

论文题目

指导

教师

本人承诺

1、本人在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严格遵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桂林理工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所使用的相关资料、数据、观点等均真实可靠,文中所有引用的他人观点、材料、数据、图表均已注释说明来源;

3、毕业设计(论文)中无抄袭、剽窃或不正当引用他人学术观点、思想和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的情况;

4、本人已被告知并清楚: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可能导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无法正常毕业、取消学士学位资格或注销并追回已发放的学士学位证书等严重后果;

5、若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中,被发现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2017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计划表

一、答辩时间

2017年 月 日 至 日

二、答辩专业、人数

(1) 专业, 人;

(2) 专业, 人;

(3) 专业, 人。

三、答辩地点

四、答辩小组成员

答辩小组成员以专业为单位由3—5人组成,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教学经验丰富的中级职称的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与所指导的考生的答辩评判工作。

组长:1人(主考学校)(待定)

成员:2-4人(衔接学校)(姓名、职称)

秘书:1人(衔接学校)

衔接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 版权所有: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