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学位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2   作者:继续教育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jxjyzx   审核:   点击数:

各相关系(部):

为规范、高效、准确完成2016年下半年学位资格申报工作,根据校本部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文件,现将有关学士学位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条件

(一)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间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二)通过广西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毕业论文成绩“中等”及以上;

二、送审材料

(一)学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二)学位外语成绩材料需提供以下二者之一:

1、通过全区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若无合格证,需附成绩证明< 附件2>);

2、通过学校组织学士学位英语统考的,由系部在《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里统一填报成绩。

(三)电子相片

学生申请学位提供的电子相片必须是照相馆拍摄的标准证件照(翻拍照、扫描照、大头贴照、齐腰照、红白底照等均不符合规定)。照片规格如下:蓝底、免冠、相片像素不低于330*440(应保持3:4的宽高比,为方便后期处理建议采用600*800)、相片为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集中存于命名为【学位相片】的文件夹里,与《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一同发送。

(四)各系填写报送《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1份,汇总表要求按专业、准考证号升序排序。《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及《学位外语合格证复印件》的纸质材料,必须按汇总表里的名单顺序寄送。

三、材料送审时间

各系汇总所有材料,于11月14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我中兴,并将电子表格及电子相片发送给温老师。各系务必严格审核学生相片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报送错误或不合格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学士学位证书或学位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行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汇总学生数据时,请各单位务必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材料中身份证号有X的均要求大写,衔接学生的年级、入学时间均以自考本科衔接备案时间为准;

(二)上半年部分衔接院校在学位申报过程中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出现重复申报、照片张冠李戴、专业报送错误等,给校本部学位申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应引起各系重视。

(三)我中心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应到所在助学系部统一办理。

请各系严格执行学位申报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和时间点做好学位资格申报的各项工作,准确无误完成学位资格申报工作。

附件:

1.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

2.学位外语成绩证明

3.办学单位《学位申请汇总表》(201610有更新)

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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