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查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学籍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7-06-06 作者:jxjyzx 来源:jxj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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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属各系部:
为做好清查分校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的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与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清查往届在籍未毕业学生的工作的通知》桂理工成高【2017】0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分校实际情况,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2016年之前取得学籍未毕业的函授学生、未取得学籍已修完学分的跟读生,要明确学生是否已取得学籍与未毕业原因。分校继续教育中心将在分校报名取得学籍未毕业与未取得学籍的学生信息进行梳理发给各系负责函授工作人员,各系部清查时可以此为依据(但不限于表中学生)。
二、清查要求
此次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学籍清查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把好送审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确实做好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安排好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切实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审查。各系部务必安排好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切实加强对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
(三)做好解释。各系部完成清查后,要组织落实,联系告知无学籍或有学籍未毕业学生清查情况,做好解释工作,敦促和指导学生尽快获取学籍完成学业。
三、清查情况处理
(一)继续就读未毕业的学生
1、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处理情况
核实学生学籍是否超过最长6年的学籍保留年限,明确未能毕业的原因,请填写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继续就读清查汇总表》报继续教育中心。
2、未取得学籍的学生处理情况
核实学生是否通过成人高考,是否到本系部备案、报到、注册,请填写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继续就读清查汇总表》报继续教育中心。
(三)不继续就读未毕业的学生
要求向学生本人核实,确认不再就读后,做好学籍注销处理。并填写附件2《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学籍注销汇总表》报分校继续教育中心以做好清理。
(四)清查未取得联系的学生(尤其为跟读生)
系部应将未取得联系学生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在系部网站进行学籍注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学籍注销汇总表》报分校继续教育中心做好处理。
四、清查结果报送
各清查系部务必在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并根据清查不同情况类型按照求填写相应表格,纸质版经系主任签字后加盖系部公章报送分校继续教育中心(空港校区行政办公楼306室)朱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763760@qq.com)
附件1: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继续就读清查汇总表
附件2:往届函授未毕业学生学籍注销汇总表
继续教育中心
2017年6月6日